关于电动车你最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儿

浏览量:509     发表时间:2022-02-09     文章编辑:思毅学车网

正文
《关于电动车你最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儿》由石家庄思毅学车网编辑庄里人于2022年2月9日整理发布:热点问题答疑解惑 1.我市电动车综合治理重点指哪些车?答:电动自行车、电动轻便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、低速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。2.我市电动车综合治理重点针对哪些交通违法行为?答:驾驶拼装、非法改装或者加装车篷、挡风罩、支架等影响通行安全装置的;超速行驶,逆向行驶,闯红灯,驶入机动车道、城市快速路,在人行道、斑马线骑行;醉酒驾驶;牵引动物、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驾驶;违反规定载人、载物;在统一施划的停车区域之外停放车辆,占用盲道、人行道等影响安全驾驶、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。3.电动自行车的定义?答: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,具有脚踏骑行能力,能实现电助动、电驱动功能,并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两轮自行车。4.电动自行车新、旧国家标准指什么?答: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是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-2018);旧标准是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(GB17761--1999)。新旧国标主要差别:(1)最高设计车速:新国标为25km/h;旧国标为20km/h。(2)整车最大质量:新国标为55kg;旧国标为40kg。(3)电动机最大功率:新国标为400W;旧国标为240W。(4)脚踏功能:新旧国标均要求必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等。5.我省电动自行车建立登记制度的法律依据?答:2021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《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第十三条规定:“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,方可上路行驶”。6.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由哪个部门负责?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八条规定:“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,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,方可上道路行驶”。因此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法定登记上牌部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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